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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中心 关于南充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阐释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 文:罗仕明
  • 图:
  • 编辑:张雪梅
  • 审核:唐水清
  • 来源:科研处
  • 时间:2024-12-25
  • 点击:17

有关单位

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旅游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中心于2024年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申报“南充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的通知,截止12月10日,中心共收到有效申报书97份。经中心组织专家初评、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党委审定,决定立项南充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50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15项、青年课题30项(立项名单见附件)。立项课题组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南社联〔2024〕22号)和《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南文旅职院发〔2022〕10 号) 的有关规定,认真课题组织实施的相关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现就本专项课题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一、加强过程管理

各课题组要严格按照申报的选题、论证方案和分工及时实


施课题研究工作,不得简化研究程序和内容。凡有变更课题负 责人、研究方向、成果形式和选题、延长完成时间等事项,须 提前向研究中心申请并获准后方能做出变更。各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课题组拟定的研究步骤和阶段目标,加强对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督促立项课题组高质量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确保结项质量

旅游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中心南充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的完成时间(以出具结项证书时间为准)为:2025年12月31日。凡项目完成后,论文须在省级以上学术报刊(含省级内刊)上发表;研究报告应不低于1.2万字且应有2名研究方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鉴定意见方可申请结题。所有课题成果须注明为“南充市旅游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中心‘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资助项目”(含课题编号)。

课题结项时要填写《南充市旅游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中心科研课题结项表》,并附刊发、出版的成果原件(或经课题组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签章的复印件)或研究报告等1份,如有理论创新、应用价值预测及收效评估等材料可一并报送研究中心。

三、规范经费使用

本专项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资助经费参考《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南文旅职院发〔2022〕10 号) 执行,分别为5000元、4000元、3000元。本专项课题立项后,为便于课题的顺利开展,特向课题主持人预拨70%课题研究经费,待课题结项后,与剩余30%经费一次性报销,报销时应严格按照《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南文旅职院发〔202329号)规定执行。校外单位课题主持人的课题资助经费一律拨付给其单位对公账户。各课题组负责人未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资助经费应予全额追回。

研究中心联系人:邹正 18680806901

 

特此通知。

 

附件: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旅游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中心“南充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南充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旅游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中心 

20241225


旅游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南充市委七届十一次会议精神阐释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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